朝阳市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指导+培训+岗位)

导语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制定专门的就业援助计划,对就业援助对象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朝阳市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方式

  一、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援助

  1、对就业困难人员优先提供免费的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根据就业困难人员的自身实际和用人需求,帮助制定适合的职业定位,尽快实现就业。

  2、街道(乡镇)、社区就业服务平台加强与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联系,广泛搜集用工信息,要保证信息搜集、发布的时效性,做好用人单位和就业困难人员岗位供需对接。

  二、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援助

  1、对就业困难人员有培训意向和创业愿望的,优先安排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2、对参加职业培训、培训结束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且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3、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三、公益性岗位援助

  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就业困难人员情况,按照公益性岗位开发相关规定,合理制定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优先安置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适当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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