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民族成分变更材料及流程

导语 辽宁省朝阳市的民族变更流程有哪些?本地宝小编整理了朝阳民族变更的具体流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 民族成分变更须提供的材料

  变更民族成分须提供的材料包括以下七项:申请、证明(街道、单位、乡镇)、户籍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

  二、 民族成分变更流程

  按办理民族成分变更的基本顺序,大致可以分为初审、复核、审核、审批,完成变更等五个步骤。

  (一)初审。民族成分变更申请人持所须提供的材料(包括申请、证明、户籍证明、身份证及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等)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民委初审合格后,由县(市)区民委开具初审意见。

  (二)复审。申请人到市公安局户政科对户籍证明进行核实,并由户政科加盖公章。

  (三)审核。申请人持初审意见及所须提供的材料,到市民委审核合格后,由市民委开具审核意见。

  (四)审批。申请人持审核意见、初审意见复印件及所须提供的材料到朝阳市公安局户政科审批。

  (五)完成变更。户口所在地为双塔区、龙城区、开发区的申请人,持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通知书,到公证处公证后,申请人持公证书及初审意见复印件、审核意见、所须提供材料的复印件,到市人口信息中心完成民族成分变更;户口所在地为各县(市)的申请人,持初审意见、审核意见及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通知书,到各县(市)公安局完成民族成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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