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注销户口登记指南

导语 如果当事人已死亡,而亲朋好友需要办理户口注销服务的话,请观看以下的指南

  办事指南

  申请人在网上申请的:

  1、上传相关材料进行审核。上传的照片应注意大小5M以下,拍照时应保持上传的材料平整、清晰;

  2、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人上传的材料进行审核;

  3、如申请人上传的材料不符合办理条件,公安机关将申请退回并说明不符合的原因,该业务终止,并短信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以重新上传材料再次申请;

  如申请人上传的材料符合办理条件,公安机关将受理申请,并短信通知申请人。

  4、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将材料通过邮寄的方式邮寄至公安机关进行办理;

  5、办理完成后,公安机关将材料邮寄回申请人,并短信通知申请人事项办理完成。

  申请人在公安机关现场申请的:

  1、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明等)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现场办理:

  备注:如办理业务时群众提供的所需手续存在出入,以最新出台的相关政策为准,具体事宜由朝阳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负责解释。

  收费信息

  不收费

  申请材料

  1、户口簿(上传死亡注销人页)

  2、居民身份证(上传死亡注销人的身份证正面、反面) 下载样表

  3、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社区、村(居)委会或者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承诺期限:2 个工作日

  窗口电话:0421-8641078

  办理地点:辽宁省朝阳市所在地管辖的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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