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城市医疗救助申办指南
1.办事依据:《朝阳市城市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朝政发[2006]31号)。
2.办事条件:凡我市行政区域内,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市低保对象,患病后到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均可申请城市医疗救助。
3.办事程序:救助对象患病后到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申请医疗救助,提交相关材料,由保险公司按政策支付救助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由医疗救助办公室审批。
4.提交材料:
(1)《朝阳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患者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户口簿);
(3)定点医院诊断证明;
(4)住院收据原件;
(5)住院病历复印件。
5.办事时限:救助对象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申请日起,10日内给予支付。
6.办事机构:市、各县(市)区民政局城市医疗救助办公室,市、各县(市)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7.办事地点:
朝阳市民政局城市医疗救助办公室地点:双塔区柳城路二段49-1号,电话:0421-7281653
北票市民政局城市医疗救助办公室地点:北票市府路3号,电话:0421-5814367
凌源市民政局城市医疗救助办公室地点:凌源市府路西段61号,电话:0421-6820962
朝阳县民政局城市医疗救助办公室地点:双塔区朝阳大街二段73号,电话:0421-2839655
建平县民政局城市医疗救助办公室地点:建平县人民路53号,电话:0421-7822963
喀左县民政局城市医疗救助办公室地点:喀左县团结路45号,电话:0421-4826720
双塔区民政局城市医疗救助办公室地点:双塔区文化路二段5号,电话:6682692
龙城区民政局城市医疗救助办公室地点:朝阳市中山大街二段8号,电话:3818110
开发区民政局地点:开发区龙泉街道办事处,电话:3861522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9.咨询电话:0421-728165310.
10.监督电话:9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