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中考烈士子女加分优待(附中考加分对象)

导语 朝阳市烈士子女在中考考试中享受加分政策,规定加分20分,其他特殊对象子女加分分值情况见正文。

  朝阳市烈士子女中考加分20分。

  朝阳市中考加分规定

  1、现役军人子女、援藏援疆干部子女(援藏援疆期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胞子女加10分;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加10分;

  3、被授予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命名的、荣立个人一等功的人民警察子女加5分;烈士子女加20分。

  4、农村不再生育的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5分。

  5、其他符合国家相关教育优待政策的加分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只可享受一项加分政策。

  朝阳市中考降分规定

  1、往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严格执行考试总分减30分后录取,且不享受省级示范性(重点)高中招生的定向待遇。

  2、在初中阶段休学、留级以及往届学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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